各相关分院:
根据《贵州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本年度报送贵州省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通知如下:
一、必备条件:
1.在校本科生: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,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。
2.专项奖学金:学习期限不低于6个月(此项适用东盟国家在黔留学生)。
3.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达HSK四级以上(含四级)。
二、有以下情况者,不得申报:
1.未合格课程超过一门。
2.无故旷课达2次以上。
三、其它附加条件:
1.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的同学可优先提出申请。
2.担任班干部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的同学可优先提出申请。
3.无违纪现象,学习勤奋,成绩较好,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同学可优先提出申请。
二、报送时间及地点:
请将留学生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。
三、报送材料清单:
1.《贵州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。
2.个人护照复印件。
3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明(如毕业证书等)。
4.上学期在校成绩、表现证明。
5.获奖证书。
6.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(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)。
请各分院按学生成绩顺序报送申请名单。
以上材料一式四份。
附件:《贵州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
对外交流合作处
2016.5.26.